一.进修人员条件
1、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执照(药学专业有药师资格证),派送单位开具介绍信,拟进修科室同意接收。
2、进修人员政治思想好、工作积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进修期间独立自理生活及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二.进修时间及费用
1、进修时间一般为6-12个月,个别专业专科进修可为3个月。
2、进修费300元/月/人,与我院有合作协议的医疗单位或对口援助的医疗单位,进修人员按照相关协议减免进修费。
三.进修流程
1、进修人员通过武汉市第四医院官网医学教育版块下载《进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加盖派送单位的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或药师资格证的复印件寄至武汉市第四医院科教科。经审核通过后,发进修报到通知。
2、收到进修报到通知后,进修人员携单位介绍信、上述证件的原件及本人两寸近照2张,在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进修人员报到后,一次性缴纳全部进修费用至财务科。
4、根据科教科安排到进修科室的教学秘书处报到。进修人员每月按时提交考勤表,可申请每月240元的午餐补助。
5、进修期满,进修人员至科教科领取《进修鉴定表》,按要求完成鉴定,然后至科教科办理结业手续。
6、考核鉴定合格者发进修结业证书。未经允许提前终止进修者,均不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
7、进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离院,如延期或其他原因暂不离院,应提前向科教科提出申请。
9、因任何原因终止进修时,所缴纳的进修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四.进修要求
1、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佩戴胸牌,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进修人员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操作,爱护仪器设备,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违纪违规者,依据《武汉市第四医院外来进修人员违规、违纪处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2、进修人员不得随意缺勤,须遵守《武汉市第四医院外来进修人员有关请假管理规定》,违反请假制度者依据《武汉市第四医院外来进修人员有关请假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他
1、各科室严禁擅自接收进修生。
2、政策性专项培训任务的选派人员按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相关管理制度不再执行。
附件:
武汉市第四医院科教科
2019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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