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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闻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12 2024-04
    武汉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产品推介公告 根据医院医疗设备需求,拟采购以下医疗设备,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拟采购项目: 武胜、古田、常青院区设备带安装采购项目     一批     预算 79.77 万元 二、商务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10 2024-04
    武汉市第四医院(古田院区)消防系统整体改造工程项目推介洽谈会公告 按照消防法要求,武汉市第四医院拟开展(古田院区)消防系统整体改造工程采购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武汉市第四医院(古田院区)消防系统整体改造工程。预算50万元。 二、商务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
    10 2024-04
    武汉市第四医院(武胜路院区1号楼)消防应急疏散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推 按照消防法要求,武汉市第四医院拟开展(武胜路院区1号楼)消防应急疏散系统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武汉市第四医院(武胜路院区1号楼)消防应急疏散系统改造工程。预算45万元。 二、商务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2024-04
    武汉市第四医院消防物联网建设工程(古田院区)推介洽谈会公告 按照消防法要求,武汉市第四医院拟开展消防物联网建设工程(古田院区)采购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武汉市第四医院(古田院区)消防物联网建设工程。限价3万元。 二、商务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08 2024-04
    双能X线骨密度仪-武汉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产品推介公告 武汉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产品推介公告 根据医院医疗设备需求,拟采购以下医疗设备,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积极报名。 一、拟采购项目: 产品名称:双能X线骨密度仪 数量:  1台 预算总价格:100万元 三、资格审核资质及材料要求(生产企业): 1.产品推荐方案(请按照以下顺序封装资料): ①、文件目录 ②、分项报价、配置清单 ⑤、生产企业资质、产品注册证 ③、产品概述、产品技术特点和优势、技术参数 ⑥、售后服务 ⑦、合作案例、装机用户 ⑧、产品彩页 2.资料要求:
    08 2024-04
    武汉市第四医院待处置资产竞价公告 我院拟处置一批国有资产,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竞价。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武汉市第四医院待处置资产竞价 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二、竞价报名资质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1.竞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
    27 2024-03
    武汉市第四医院第五届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 武汉市第四医院第五届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委员会职务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专业背景 主任委员 彭鹏 男 武汉市第四医院/结核病科 副主任委员 林梅 女 武汉市第四医院/内分泌科
    27 2024-03
    武汉市第四医院伦理委员会章程与工作程序 武汉市第四医院伦理委员会于2008年9月16日成立,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工作符合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23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等法规、政策与指南的规定,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运作遵循SOP。 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研究项目的伦理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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