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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四医院环境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12-28 发布人:本站编辑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武汉市第四医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10044162605X6

 3、法定代表人:李文洲

 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473号(武胜路院区)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76号(古田院区)

 5、联系方式:027-68835071(武胜路院区)

                              027-68831309(古田院区)

 6、经营范围:骨科、疼痛科、心血管科、肿瘤科、血液科、妇产科、口腔科、内科、外科、儿科、耳鼻喉科


二、排污信息


武汉环景[2018]HJBG256 武汉市普爱医院改扩建儿科病房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监测(1).docx


武汉环景[2018]HJBG610 武汉市普爱医院长江食品厂D区普爱医院中部医疗(骨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废水在线比对监测(2).doc


武汉环景[2018]hjbg257 武汉市普爱医院长江食品厂d区谱爱医院中部医疗(骨科)中心大楼废水、无组织废气、噪声监测(3).docx





武汉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三、防止污染设施及运行情况


医院污水处理建有专门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CASS法、紫外消毒等措施,并有在线余氯监控系统,均正常良好运行。


四、环境保护局批文



五、应急预案


文件名称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YJ-YG-02

   

2018年版

编制部门

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

发布日期

2018

陶梦琪

陈红燕

李荣春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废物一旦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件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范围,减少危害到最小程度,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范围

适用于全院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

三、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互相配合,由院长、副院长、后勤保障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务处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针对事故研究制定预防与紧急处理方案。按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时安排疫情处理所必需的人员和相关的物资配备,确保各项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到位。

1、成立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洲

副组长:谭启荣  李荣春

成  员:陈红燕  李  俊  乐汉娥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做出决策,及时上报。

(3)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2、成立事件现场调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如下:

(1)事故现场调查组(医院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负责勘察事故现场,组织人力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调查记录。

(2)安全保卫组(保卫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时疏导事件现场围观人群,保障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负责应急所需后勤物资的保障。

(3)医疗救护组(医务部):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现场处理组(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后勤保障部、物业):对现场消毒处理工作及个人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人员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

(5)后勤保障组(设备科、药学部):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药品的保障。

(二)预案的启动

凡出现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1、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报告程序

(1)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后勤保障部,节假日及夜间时间报告医院总值班。

(2)医院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通知医院保卫部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向现场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组长进行通报,同时启动本预案。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卫计委及区环保局报告。

Ⅰ 一般情况下应在48 小时内报告;

Ⅱ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 人以上死亡或者3 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

Ⅲ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 人以上死亡或者10 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

Ⅳ 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件确认程序

(1)在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报告程序启动后,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召开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紧急会议,根据报告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由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2)在本预案启动后,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属各工作组必须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实施措施,防止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件的扩大,减少危害到最小程度。

(三)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对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应坚持“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原则,以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1、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安全保卫组到达现场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2、事故现场调查组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发生流失时,后勤保障部立即通知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发现送卖者立即与医院联系,必要时在醒目处贴出告示,指出危害性及处理方式。

4、现场处理组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

5、后勤保障部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6、清理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时,应做好劳动保护,清理结束后,清理用具和防护用品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7、被污染人员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如果有人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废物伤害,医疗救护专家组应根据损伤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预防治疗。

8、如医疗废物泄漏造成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区环保卫生疾控中心,同时在上级指导下对疫源地的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9、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汇总资料,并完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处理。

(四)处罚责任

如发生以下情况,均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的相关科室及个人必须如实报告上级,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缓报或谎报。

2、医疗废物意外流失发生后,相关科室、收集人员、贮存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不得拒绝。

3、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则执行相应罚则,对知情不报告者,也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终止及评估

控制措施的终止由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控制评估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区卫计委及区环保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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